根据中国海关最新规定,为配合进口货物查验,证明包裹物品确系个人自用,办理海关入境清关手续时需要提交收件人身份证明。海关具体规定内容请查阅《海关总署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〉的决定》,或拨打中国海关咨询热线: 12360。
中国进境物品申报委托证件管理系统
Identification Management System for China Customs Declaration Purpos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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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系统自动读取姓名和身份证号,务必确保与收件人信息一致,否则影响清关效率。重输信息即可修改。